公司要求颱風假上班,去或不去?

 

小編提醒大家~不僅是幫大家多增加一個法律常識之外,颱風頻繁,不論是否休假,外出都要注意安全喔~ ^^

 

        颱風來襲,讓許多上班族突然意外地多了兩天假。不過,多數街道冷冷清清,但百貨公司、大賣場裡,卻是人潮洶湧,鈔票彷彿像另一股洪水般,不斷注入滿溢的收銀台裡。看著忙碌的店員,你或許會心生同情,並浮出一個疑問,「這些公司要求員工上班,難道不違法嗎?」

颱風天上班,不違法

        翻遍「勞基法」與「勞工請假規則」,的確找不到有關「颱風假」的相關規定。

因此,員工碰到颱風假時,卻依然被雇主要求上班,目前是合法。

事實上,根據過去經驗,在颱風假時,大約仍有20%的企業會要求員工繼續上班。

對這些在颱風假期間被要求上班的人來說,常常會產生的疑問包括:

1.「颱風天上班,事後可不可以要求補休假?」

2.「如果老闆要求上班,卻因天候惡劣無法到班,老闆可以扣薪或扣假嗎?」

3.「颱風假上班,薪資是不是應該加倍發給?」

補休假?企業可說NO!

關於補休假,既然要求員工在颱風假正常上班並不違法,因此企業也沒有義務額外提供補休假給員工。

不過,碰到企業要求員工於颱風天正常上班,有時未必合乎情理。

 

尤其若天候惡劣到出門恐有安全之虞時,萬一在上班途中意外受傷,責任由誰擔保?

根據勞委會的意見,此時雇主必須依據「勞基法」與「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」,給予受傷員工應有的補償與救濟,不得以任何藉口迴避。

無法到班?企業不能視為曠工,但可不給錢!

此外,倘若因為天候惡劣到讓員工無法正常出勤或到達工作地點,企業也不能將員工的缺席視為曠工。

根據勞委會在民國80年提出的解釋函,「天然災害發生時(後),勞工卻因災害而未出勤,雇主不得視為曠工,或強迫以事假處理。」

不過,這個解釋函中也明示,對於員工因天災缺勤,「可不發工資」。

因此,下次如果在颱風天被老闆叫去上班,若無法出勤被扣薪,請乖乖接受這個結果,當然也不必對老闆有任何怨言。

對於員工無法上班,企業可以不發工資,那麼,對於依循各縣市政府命令,給予員工颱風假的企業來說,可否也在事後,扣除員工颱風假當日薪資?   答案是「肯定」的。

根據勞委會在民國83年的解釋函指出,企業停工原因,若不可歸責於勞僱任何一方,「勞工不必補服勞務,雇主亦可不發工資。」

由於台灣企業是採取月薪制,目前多數給予員工颱風假的企業,仍會照常發放薪水,但若你的公司真的對你說出「扣薪一日」的公告,《Cheers》雜誌提醒你,不要用憤怒的眼光看你的老闆,因為他真的沒有錯。

颱風天上班,要不要跟老闆要加班費?

如果你的公司是那20%會要求員工在颱風天上班的企業,你大概會想望:「冒著狂風暴雨上班,老闆應該有義務給加班費吧?!」

但實際上,根據勞委會的相關解釋,除了應該發給當日薪資外,並沒有強迫公司應該發給員工額外的加班費。除非是超過正常工時,按照勞基法第24條與32條的規定,企業必須加倍發給工資,並應於事後補給勞工適當的休息。

所以,颱風假雖然是由各縣市政府決定放假與否,但根據現行相關勞動法令,它卻不是企業必要遵循的規定。

萬一下次沒有放到颱風假,或許你可以責怪老闆不盡人情,但在法理上,可千萬不要再亂扣你老闆「漠視法律」的大帽子。

審稿——朱瑞陽(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,現任台北縣勞資協調發展協會常務理事)

來源:Cheers快樂工作人雜誌

http://www.cheers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id=5024255&page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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